公元9世紀,波斯地理學家伊本·胡爾達茲比赫首次引證了拜占庭帝國弓弦樂器Lira,Lira是拜占庭的傳統樂器,就如同熱瓦甫樂器之於伊斯蘭帝國。拜占庭Lira遠傳至歐洲大陸以西,以至於11-12世紀期間,歐洲文學家都會用Fiddle或Lira這個詞來代指弓弦樂器。與此同時,熱瓦甫有可能是通過伊比利亞半島傳播至西歐。這兩種弓弦樂器在歐洲的傳播,促使大量的歐洲本土弓弦樂器的發明。
接下來的一個世紀裡,歐洲有兩種與眾不同的弓弦樂器:一種是相對呈方形,雙臂環抱,義大利語成為lira da braccio族樂器 - 意為手臂中的弦樂;另一種樂器,兩肩光滑,置於兩膝間,義大利語定義為lira da gamba族樂器- 意為兩腿間的弦樂。文藝復興時期,古大提琴是一件重要且高貴的樂器,但最終,這個地位還是輸給了lira da braccio 族樂器中的現代小提琴。